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活动办有关要求,就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组织以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师生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师生工作本领,为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
9月16—20日。
三、参加人员
全体党员(含学生党员)都要参加所在总支或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校领导参加联系院系的基层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但不确定格次。
四、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将各党支部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报学校活动办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广泛开展谈心。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师生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师生的意识和能力。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会前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基层党组织要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普通党员要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五、程序步骤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介绍会前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书记要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党员依次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当老好人,不搞无原则纷争,做到动真碰硬有辣味,让每个党员都能红红脸、出出汗,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与会的上级领导应对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4.开展民主评议。根据会上自评、互评、点评和平常掌握了解的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形成组织意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对每个党员进行定格。可参照优秀党员评选办法评选出优秀党员人选候选人,评议出“优秀”格次的教工党员候选人不超过本单位正式教工党员总数的15%,评议出“优秀”格次的学生党员候选人不超过本院系正式学生党员总数的8%。
5.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党组织负责人应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
6.表彰与处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评议结果并上报校党委。对不合格党员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校党委审批。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格次的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给予表彰;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按照《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要求,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校党委审批,授予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走形式,取得实效。
2.加强督导检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评议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议质量。学校督导组将采取适当方式,督导检查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校活动办。
3.严肃组织纪律。各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降低评议标准和要求。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评议。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正式党员,要限期改正,改正不好或态度不好的要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给予处理;对预备党员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积极、现实表现有严重问题的要延长预备期。
4.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扎实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帮助不合格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做好总结上报。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和基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综合报告于9月23日前报校活动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zuzhibu3045@163.com)。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