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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2023-08-10 16:41   审核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全面主持党总支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遵守党的各项制度和纪律,加强党总支委员会自身建设。监督指导教师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每月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组织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抓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听取各教师党支部书记抓教师支部党建工作汇报。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组织召开专题党总支会听取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汇报。

(三)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抓好《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召集党总支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向党总支委员会、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五)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实际,联系师生,掌握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安排本单位师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六)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大事项,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商量工作,监督和确保行政工作顺利开展。主动熟悉本学院专业、学科的背景、现状和发展趋势等,具备一定的指导教师、学生开展业务学习的能力和与专业相关决策的基本素养。

(七)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密切联系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外知识分子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宗教“双防”工作要求。

(八)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每学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至少1次,不定期与党支部书记和党员谈心谈话。

(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书记不在岗时,由党总支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履行党总支书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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