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47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教师申报2015年度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候选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2. 已获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省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3. 其他条件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475号)(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 各院(系、部)接到通知后,及时召集本部门专职教师开会,传达通知精神,充分认识“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的重要性,把握申报条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2. 各院(系、部)于 9月 8日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各单位限报1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择优选出4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4份,电子版1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
(4)申报材料中的科研项目、论文、获奖情况均需标明主持人或参加人的顺序。
(5)上报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教务处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