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晓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要求
公平正义是社会阳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领域,对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发挥着重大作用。在1月7日至8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这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贯通于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之中,把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起来,把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体现在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标之中。这对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有效遏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具有极为重要的引导和保证作用。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体现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各个方面,而司法机关则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依靠司法制度则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种手段。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拓展深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包括对政法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人民群众期盼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人民群众对社会不公包括司法不公反映越来越强烈。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制权威,也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特别强调,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